为战略性选拔培养党政领导干部,经研究,决定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选拔引进一批优秀毕业生(简称引进生)来闽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政策待遇及管理使用办法
1、引进生以聘任制公务员方式选拔引进,以安排科技副职方式下派挂职锻炼。选拔引进来闽后,统一安排到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平潭等地挂任科技副职,并与相关设区市委组织部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签订聘期两年的聘任合同。
2、博士挂任科技副县(市、区)长或开发区、市直单位科技副职,硕士挂任科技副乡镇长(街道办科技副主任)或开发区、市直单位部门、县直单位科技副职。挂任科技副县(市、区)长的博士,第一年驻乡镇挂点;挂任开发区或市直单位科技副职的博士,原则上第一年挂钩具体项目。硕士原则上第一年包村或驻企业。
3、聘任挂职期间,行政关系、工资关系挂靠相关设区市委组织部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享受班子成员同职级工资待遇,另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
4、两年聘任挂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在保证继续在闽工作服务至少五年的条件下,转为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考核不合格者,延长聘期一年,一年后考核仍不合格者,就地解聘。
5、转为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后,博士按副处级安排,硕士按正科级安排,工资待遇按所任职务执行,原则上纳入相应的后备干部管理。博士任副处级、硕士任副科级时间自聘任之日起计算,硕士任正科级时间自转任之日起计算。
6、引进生由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相关设区市委组织部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所在单位共同管理,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相关设区市委组织部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人事管理,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二、选拔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或在校教职工中往届博士、硕士毕业生,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思想上进、学业成绩优良、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在校期间担任过副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社会实践表现优秀;中共党员优先。
2、本科毕业于“985工程”高校。
3、现专业为下述学院的专业,且对应的学科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排列第一。
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艺术学院、经济学院、光华管理学院、政府管理学院、国家发展研究院、医学部、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
4、博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31周岁以下)。硕士毕业生27周岁以下
(1984年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28周岁以下)。
5、博士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
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6、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进度(时间进度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1、组织报名、资格审查(2月中下旬);
2、统一笔试、面试(3月中下旬);
3、体检、考核(4月中下旬);
4、确定选拔引进对象、聘任单位及挂任职务(4月底前)。
5、办理聘任及下派挂职手续(7月)。
四、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直接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并于2月28日前将纸质报名表(一式两份)交学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102室,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邮箱pkuscc@126.com(邮件主题命名为:2014福建省报名-姓名)
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751275、010-62759177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2014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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