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类别
1.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岗位
岗位职责:
1.把握国际科学发展的脉络,提出有重大影响的研究方向与研究课题并组织实施,带领所在学科在前沿领域赶超国际先进水平;
2.培养和指导研究生,为本科生授课;
3.引进学术骨干,与我校已有高层次人才共同组建教学科研队伍,指导青年教师,培养学科梯队成员,促进学科的国际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
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严谨求实的学风、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每年到岗工作9个月以上;
2.年龄45岁以下;
3.由学校推荐上报,教育部组织专家评审。各项条件详见网址:http://www.cksp.edu.cn
待遇:
1.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聘期内由教育部提供每年10万元奖励津贴(免税);
2.享受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外籍人员可按合同实行年薪制或月薪制;
3.为引进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提供科研经费200万元;
4.引进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可以申购预留专用房1套。也可选择享受住房货币化安置费60万元,分10年发放;
5.为引进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前三年提供每年10万元启动津贴;
6.一次性安家费3万(国内)-4万(海外);
7.协助推荐配偶合适工作岗位,办理家属随迁手续。
招聘时间:常年接收简历,每年6月申报,7月评审。
2.求是特聘教授岗位
岗位职责:(同岗位类别1)
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严谨求实的学风、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全职来校工作;
2.具有正高职务或在国外知名大学或大学强项学科任副教授或相当副教授及以上职务;
3.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
待遇:
1.提供每年10万元人民币的基础工作津贴;
2.提供每年10万元人民币的启动津贴;
3.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外籍人员可按合同实行年薪制或月薪制;
4.为引进的求是特聘教授提供科研经费每人资助200万元;
5.引进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可以申购预留专用房1套,也可选择享受住房货币化安置费60万元,分10年发放;
6.一次性安家费3万(国内)-4万(海外);
7.协助推荐配偶合适工作岗位,办理家属随迁手续。
招聘时间:常年接收简历,每年6月、11月申报。
3.教授、研究员岗位
岗位职责:
1.对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根据所在学科的学术发展趋势,提出学科研究方向和研究课题;
2.筹划并组织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推动学科朝着国内领先、国际上有影响的方向发展;
3.负责本学科某一研究方向的学术梯队建设,为本科生授课,指导研究生,对课程结构、内容及教材建设提出改革意见和计划;
4.取得重要的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成果。
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严谨求实的学风、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全职来校工作;
2.具有博士学位,在国外知名大学或大学强项学科任助理教授或相当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相关学术领域已具有与我校教授相当的研究能力与业绩水平;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待遇:
1.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从海外直接引进的教授待遇可面议。外裔人员可按合同实行年薪制或月薪制;对以长期签约来院工作的外裔教师聘为教授者年薪12-15万元发放;
2.对于引进的有重要学术影响、学科建设急需的高水平专家,学校可提供20-100万元的学科建设配套经费。
3.提供一次性安家费:海外引进的4万元,国内引进的(不含本市)年龄在40岁以下者3万元。分期提供住房货币安置补贴50万元。
招聘时间:常年接收简历。
4.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
岗位职责:
1.申请和主持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以及对国民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要课题,在本学科的某一研究方向上做出创新性成果;
2.为本科生授课;
3.参与制定学科建设和发展规划,协助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某一研究方向上取得重要的学术成果。
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严谨求实的学风、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全职来校工作;
2.在国内外知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并已通过博士后或其他研究工作经历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且有很好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者;
3.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待遇:
1.按规定提供工资、岗位津贴、医疗保险、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等,国内引进的副教授前二年年薪为10万;具有海外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前二年年薪不低于12万;外裔人员可按合同实行年薪制或月薪制;对长期签约来院工作的外裔教师聘为副教授者年薪10-12万元发放。
2.为引进的副教授提供3-5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对长期签约来院工作的外裔教师聘期二年及以上者,资助科研启动费3万。
3.为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提供一次性安家费:海外引进的4万元,国内引进的(不含本市)年龄在40岁以下者3万元,本校博士后进校人员2万元。分期提供住房货币安置补贴25万元。
招聘时间:常年接收简历。
5.特聘研究员岗位
岗位职责:
1.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如有需要可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独立或合作指导研究生;
2.应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领域努力开创新的学科发展方向,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力争取得标志性成果;
3.由设岗单位确定的其它工作任务。
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严谨求实的学风、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全职来校工作;
2.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和良好的学习工作经历,且在相关学术领域已具有与我系教授基本相当的研究能力或业绩水平;
3.由设岗学科确定的其他条件。
待遇:
1.岗位实行年薪制(含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年薪一般为10—20万元人民币(其中5万元/年为住房货币安置费),按月发放;
2.由设岗学科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经费。
招聘时间:常年接收简历。
6.特聘副研究员岗位
岗位职责:
1.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若需要,可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合作指导研究生;
2.应能够跟踪本学科的前沿研究方向,解决项目研究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在重大项目研究、学科建设等方面做出一定贡献,发挥较好作用;
3.设岗学科确定的其它工作任务。
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严谨求实的学风、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全职来校工作;
2.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工作经历,且在相关学术领域已具有与我院副教授基本相当的研究能力或业绩水平;
3.由设岗学科确定的其他条件。
待遇:
1.岗位实行年薪制(含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年薪一般为8—12万元人民币(其中2.5万元/年为住房货币安置费),按月发放;
2.设岗单位根据情况为特聘副研究员安排研究经费。
招聘时间:常年接收简历。
7.博士后研究岗位
岗位职责:
1.申请和主持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与合作教授共同承担重要的科研课题,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论文;
2.根据系和学科的安排,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任务。
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严谨求实的学风、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全职来校工作;
2.在国内外取得博士学位,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待遇:
1.年薪6万元以上(含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2.根据情况为博士后安排适当的研究经费。
招聘时间:常年接收简历。
8.项目聘用人员
岗位概述:
1.聘用岗位根据项目聘用人员的工作性质分为研究性岗位和辅助性岗位两类。
2.研究性岗位的项目聘用人员从事项目专项性、阶段性研究工作。
3.辅助性岗位的项目聘用人员从事科研项目的辅助管理、服务(如担任教授、研究员的工作秘书,课题或项目组的行政秘书工作等)等工作。
岗位要求:
1.聘用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2.承担科研项目研究或辅助工作必备的知识、能力和素养。
3.研究性岗位人员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辅助性岗位人员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聘用条件由用人单位提出。
待遇:
1.项目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社会保险等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项目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所需费用(工资、福利、人才中介机构管理费、社会基本保险费等)由项目经费支付。
2.在核定的事业性质岗位数内,根据研究项目的需要,原则上将具有研究生学历(须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科研骨干纳入事业性质人事代理(经费自筹包干)方式进行管理,所需经费全部由项目支付。在首聘期结束后,可以在校内同类型管理方式的岗位之间流动。
招聘时间:常年接收简历。
应聘者请提供个人详细简历、学历学位证明、创新性研究成果、代表性论著等材料,可与光电系系办联系。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光电信息工程学系,邮编:310027
联系人:朱坚
联系电话:+86-571-87951555
E-mail:bigfoot@zju.edu.cn
浙江大学光电系信息工程学系
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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