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考试性质
北京联合大学单考单招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残疾考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残疾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根据考生的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因此,高考有一定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考试内容
根据我校对残疾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结合目前中等学校对艺术类课程教学内容和培养目标,制定我院音乐学专业考核内容,共两部分: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音乐表演技能。
一、考核目标与要求
音乐学考试在考查过程中注重考查能力,并把对能力的考查放在首要位置。通过考核基本知识和表演技能来鉴别考生能力的高低,
(一)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
1、基本乐理
(1)了解基本乐理中“音”的基本概念;
(2)熟练掌握乐谱的认知与书写能力;
(3)掌握音程的基础知识;
(4)了解大小调式及民族五声调式的基本知识;
(5)掌握常用符号的识别与书写能力。
2、音乐常识
(1)人声的分类、演唱形式。
(2)声乐体裁知识及其名曲:①艺术歌曲;②群众歌曲;③组歌;④大合唱
(3)中国戏曲与曲艺的基本常识
(4)中国民族器乐常识:①民族乐器的分类;②民族器乐的演奏形式。
(5)管弦乐队常识:①分类;②演奏形式。
(6)大型器乐体裁知识及其名曲:①室内乐;②奏鸣曲;③协奏曲;④交响曲。
(二)音乐技能
1、听音
(1)单音听辨
(2)和声音程听辨
(3)简单旋律听辨
(4)节奏序列听辨
2、器乐演奏与声乐演唱
演奏1-2首乐曲(乐器种类不限)。
演唱1-2首歌曲(中外不限,不含通俗歌曲。)
注:根据考生个人的具体情况,器乐与声乐可以全选,也可任选其一。
二、考试范围与要求
(一)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
1、基本乐理:(李重光《基本乐理通俗教材》)
(1)第一讲:第一、二、三节,要求熟记音的相关概念,
(2)第三讲:第二、三、五、六、九节的有关乐谱知识,视障考生要掌握盲人乐谱的读谱及书写能力。
(3)第五讲:第四节,熟记各种音乐力度符号。
(4)第六讲:第一、二、七、九节,重点掌握音程的基本知识和音程的构成与识别。
(5)第九讲:重点是了解调式的基本常识和最简单的识别方法等。
2、音乐常识:
有关声乐作品的基本常识是根据考试题目简单回答出作品的演唱形式,如二重唱、对唱等,并能简单说明不同演唱形式的具体特点。
戏曲与曲艺部分重要了解一些重要的表演形式与特点,主要伴奏乐器等。
器乐作品的基本常识主要是中外乐器知识,而中外乐器主要是指传统乐器、常用乐器。另外要熟知器乐作品的体裁特点,特别是西方器乐作品的演奏形式。
(二)音乐技能
1、听音
(1)单音听辨:以a1为标准音,上下不超过一个八度的音域;
(2)和声音程听辨:在大、小、增、减、纯等自然音程中,共选择5组;
(3)简单旋律听辨:旋律长度范围是4/4拍四小节或2/4拍八小节,音域为一个八度左右;
(4)节奏序列听辨:节奏序列长度范围是4/4拍四小节或2/4拍八小节,以简单的基本节奏为主,适当添加附点音符和切分节奏。
2、器乐演奏与声乐演唱
(1)器乐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带。演奏作品长度超过三分钟可以演奏一首作品,不足三分钟者必须演奏两首作品。
(2)声乐作品考生可清唱或自带伴奏,考场不提供音频播放设备。演唱作品长度超过三分钟可以演唱一首作品,不足三分钟者必须演唱两首作品。
Ⅲ.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
(一)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
1、考试形式:统一内容分盲文试卷和明文试卷,同场闭卷笔试;
2、试卷总分为150分;
3、基本乐理内容占总分的80%,音乐常识内容占总分的20%;
(1). 内容构成比例:
音的常识: 10%
读谱知识: 20%
音程知识: 30%
调式常识: 20%
音乐常识: 20%
(2). 难易构成比例:
基本题: 50 %
中等难度题: 40 %
较难题: 10 %
(3). 考试题型:
名词解释题、填空题、简答题、乐谱书写题、 辨析题等
(二)音乐技能
1、听音考试采取集中考试方式,由主考教师现场弹奏考题,考生笔答。考场提供记录纸张和盲文记录纸,考生自带记录用笔。
2、器乐演奏和声音演唱为单独考场,考生在预备教室等候,按照考生的考号依次单独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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