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湘潭市广播电视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已经进入体检程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共9人,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2014年2月28日半天。
请体检对象于当日早上7:40前到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院(原湘潭市人事局)办公楼(地址:湘潭市芙蓉中路241号)前坪集合,早上7:50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部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2号、人社部发〔2010〕19号实施。
四、体检对象注意事项
1、体检对象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不能吃早餐,抽取血样后统一就餐;
2、体检工作进行期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3、体检费用自理,检前按医院的收费标准交付;
4、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身份证,以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5、务必准时到达集合地点,无故缺席或迟到者,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一切后果自负;
6、务必遵守体检纪律(见附件2),服从工作人员组织指挥。
联系电话: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1—58265573。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潭市广播电视台
2014年2月24日
体检人员名单
姓 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张经石 | 女 | 103010422 |
张 婧 | 女 | 103010417 |
韩 亚 | 女 | 103010201 |
万 忭 | 女 | 103010320 |
谢昭莹 | 女 | 103010404 |
周富强 | 男 | 103010428 |
禹 俭 | 女 | 103010415 |
刘 超 | 男 | 103010226 |
陈 勇 | 男 | 103010108 |
体检纪律要求
1、按要求填写体检表中由本人填写的部分。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作体检不合格或者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2、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过程中应按组统一行动,不得掉队,不得混入其他组参检,不得中途退场。
3、不得扰乱体检秩序,不得高声喧哗、大吵大闹,体检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
4、体检工作进行期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5、体检对象对当场能做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质疑的,应在本项目检查过程中提出异议,并当即由医生进行检查且确定结果。
6、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和专项检查。体检对象在体检中拒绝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的,按放弃体检资格论处。
7、家长、亲友无关人员不得随从前往体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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