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通知
来源:成都人事考试网 阅读:1284 次 日期:2014-02-25 17: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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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4号)和四川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4〕2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4年2月25日至3月20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2月25日至3月21日。

(三)缴费时间:2014年2月25日至3月22日。

(四)发票打印时间:2014年4月10日至4月30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6月8日至6月11日。

(六)考试时间:2014年6月14至6月15日。

二、考试科目

6月14日

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6月15日

上午0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符合上述条件也可申请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管理办法,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四、报名程序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

(一)报名注册。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二)填写报名表。

考生分为老考生和新报考人员两类,本文所称“老考生”指2012、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新报考人员”指初次报考本项考试人员及未在2012、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新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成功上传后,再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按属地进行。各区(市)县的考生按属地到当地民政局进行资格审查。成都市级各部门及成都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到市民政局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下列资料:

(1)新报考人员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签字和加盖公章;

(2)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本科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3)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

(4)从事社会工作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2.资格审查人员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报名缴费。

1.新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核单位通过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重新上传照片并经资格审核单位进行照片审核确认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复审合格的考生网上缴费即可完成报名手续。

2.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考生全部通过网上缴费,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不受理现场缴费。

(五)打印发票。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还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咨询电话:028-86150916。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五、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573号)和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规定,《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收取报名考务费68元,其余4科每人每科收取报名考务费62元。

六、注意事项

(一)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严禁将电子记事本、手机等带入考场考座,违者一律按违纪处理。

(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考生在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填涂答题卡时必须使用2B铅笔。

(三)2014年所有报考人员的照片信息全部重新采集,老考生新上传的照片也由资格审核单位一并审核。

(四)本中心对任何考试均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中心无关。

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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