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确保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解决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人员不足现状,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全区非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选调人数
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0名。
二、选调范围
全区非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情况;
2、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5、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业务能力;
四、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选调按以下方法步骤进行:发布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考核、公示、办理手续等环节。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低于1:3比例时,经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相应减少选调人数或降低开考比例。
(一)发布简章:在临潼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选调工作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时间:2014年3月4日- 3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地点:区人社局录用调配科(区政府后3楼)。
3、要求:由本人持所需资料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报名所需资料:《西安市临潼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2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请于2014年3月7日在区人社局录用调配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要求为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选调岗位与报考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相应增加面试人数)。
注: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由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相应减少选调人数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四)面试:笔试初录合格人员准予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性答辩形式,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为准)。
考生综合成绩以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对各街办非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2分计入综合成绩,再按照1∶1比例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为准)。
(五)体检:体检标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核,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或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公示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经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在临潼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八)办理手续:拟选调人员经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办理选调手续。
提示:请适时关注区政府网站发布的选调工作信息;报名时需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
电话:029-83823290
2014年2月26日
温馨提示:
《西安市临潼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来源于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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