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进一步优化党校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南通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4年海门市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当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志愿从事党校教学科研等工作,专业水平较高,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具有教育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如期(2014年6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证书;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4年2月27日至1996年3月20日期间出生);
(四)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发送邮件的方式报名。请应聘者如实填写《中共海门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考诚信承诺书》(海门党建网(http://www.hmdj.gov.cn)或海门人事人才网(http://www.hmrc.gov.cn)下载),并将报名材料(《中共海门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考诚信承诺书》,近期正面免冠照(JPG格式,20Kb以内),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职称、奖励及其他相关证书,发表的文章名称及期刊,个人简历,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下同)复印件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姓名+院校(单位)+专业]发送至zghmswdx@163.com,同时将纸质报名材料邮寄至海门市委党校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82212479,邮编:226100)。报名时间:2014年2月27日-3月20日。
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招聘岗位数和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在海门党建网站、海门人事人才网站上公示。
2.资格复审与考试。
考试前,由资格审核小组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未能完整提供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授课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结构化面试50%+现场授课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海门党建网站、海门人事人才网上通知。
3.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海门党建网站、海门人事人才网站公告。
4.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5.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海门党建网站、海门人事人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凭学历、学位证书于2014年8月31日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五、本《公告》由中共海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2222611,82269292
监督举报电话:0513-82212105
中共海门市委组织部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2014年海门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和报考诚信承诺书
温馨提示:
《2014年海门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和报考诚信承诺书.doc》来源于海门人事人才网,最近更新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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