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市委工作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范围,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畅通民意沟通渠道,经市委同意,拟在我市范围内聘请2014-2015年市委工作监督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督员聘请范围
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专业技术人士、普通群众等社会各界中聘请。
二、监督员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保守秘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3.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实事求是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4.具有与行使监督工作相适应的法律知识、政策理论知识和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能及时根据所掌握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5.热心关注市委工作,热爱从事监督工作,并能保证一定时间和精力,积极参与市委组织的各类监督活动。
6.身体健康,能胜任监督工作需要。
三、监督员职责和任务
1.对市委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定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并收集意见和建议。
2.对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和涉及其他全局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并收集意见和建议。
3.向市委反馈市委中心工作开展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4.收集反馈市委及其成员自身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收集反馈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其工作情况的评价。
6.应邀列席市委全委会、市委常委会及全市各类重大性会议,并发表意见和建议。
7.转递人民群众对监督对象的检举、控告材料。
8.协助市委做好政策宣传,联系实际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四、监督员工作方式
1.监督员通过明查暗访、亲身感受、接受群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意见、建议和要求,并采取电话、电子信箱、手机信息、信函、面谈等方式及时向市委督查室反馈。
2.市委通过采取约谈、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形式,定期听取监督员意见和建议,并及时通报监督活动开展情况。
3.监督员的集中活动和日常管理事宜,由市委督查室牵头组织,相关单位配合参与。
五、聘请及报名方法
1.组织推荐。由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委组织部、市工商联或有关部门根据要求推荐人选。
2.自荐报名。由本人直接与市委督查室联系。联系电话:4214120;电子邮箱:jsswdcs@163.com。联系人:王军。
3.对所有拟聘对象,征求本人及所在单位意见,经市委督查室考核,报市委同意,确定为监督员人选,并颁发《监督员证》,聘期2年,期满可续聘。
4.原2012-2013年市委工作监督员如未续聘,即为自然解聘。
5.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3月15日
中共津市市委办公室
2014年2月25日
温馨提示:
《2014年市委工作监督员个人推荐表.doc》来源于津市市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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