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住房保障中心为资兴市房产管理局二级机构。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现面向资兴市范围内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2、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有一定的协调与沟通能力。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岗位 | 数量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备注 |
物管人员 | 1人 | 大专及以上 | 土木建筑、物业管理 | 30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 男性,具备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且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
治安消防管理员 | 1人 | 大专及以上 | 专业不限,必有驾驶证C证以上,三年以上驾龄 | 26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 男性,退伍军人优先(凭市民政局的推荐材料) |
电脑管理人员 | 2人 | 大专及以上 | 计算机专业 | 30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 男女各一人,具备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且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1200元包干。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福利待遇参照资兴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标准发放。
五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材料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间:2014年3月3日至3月7日。
现场报名地点:资兴市房产管理局一楼办公室。
联系人:韩伟
联系电话(政工股): 0735-3323616 13337355958
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现场领取《报名登记表》;
2、个人简历及自荐书;
3、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二)资格审查及考察
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考察。在资格审查和考察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我局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电话通知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到考试环节。
(三)考试
组织安排:考试在资兴市纪委的指导、监督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资兴市房产管理局组织实施,考试方式为面试。
面试内容:测试应聘人员基本文化素质、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逻辑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
(四)体检
各招聘职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1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得超过2次,体检工作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实施。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列入拟聘人员名单,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不影响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资兴市房产管理局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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