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
郑州师范学院音乐学专业(舞蹈表演聋人方向)招生考试,是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面向全国范围进行的单独招生考试,是专门针对有一定舞蹈特长或有志于从事舞蹈相关职业,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或同等学历的聋人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根据考生的成绩,按照已经确定的招生计划,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考试目的与要求
考核和选拔具有良好的身体外形条件、身体素质、舞蹈技能技巧、舞蹈形象、舞蹈天赋和舞蹈表演能力的考生。
三、考试内容及分值
1、气质、形象。
2、身体软开度(竖叉、横叉、下腰;前、旁、后搬腿)。
3、技能技巧(考生可选择中国古典舞技巧或芭蕾舞技巧进行展示;例如:平转、大跳、双飞燕、倒踢紫金冠、侧手翻、前桥、后桥、抱腿转、踹燕儿、云里、前空翻、蛮子、小蹦子、大蹦子、拉腿蹦子、旋子360等)。
4、舞蹈作品(考生表演舞蹈作品一个,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要求:考试时考生应着体操衣或者舞蹈服;舞蹈音乐必须为MP3或CD格式,乐曲须在第一首。
四、评分方式
本考试满分150分,遵循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由三人以上专业老师分别打分,分数相加后除以评委老师人数得出平均分值作为考生所得分数。
五、评分标准
1、身体软开度(50分)
2、技能技巧(30分)
3、能够完整表现舞蹈作品情感(30分)
4、舞蹈作品完整流畅(20分)
5、身高身材比例(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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