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 阳 市 公 务 员 局绵 阳 市 司 法 局关于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
绵阳考生递补人员体检复检结果及再次递补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4年第9号)
按照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市司法局《关于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绵阳考生递补人员体检结果和体检复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8号),报考三台县司法局司法助理员岗位(职位编码11420601)的考生(准考证号1142510601625)于2014年2月19日向我局提交了《体检复检申请》,并于2月21日参加了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司法局组织的体检复查。经复查,结论为不合格。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其中需进行体能测评的,体能测评须合格)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现将递补人员名单(见附件)和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考生集中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3月3日早上8:00。
地点: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乘车路线:乘坐1路公交车在索桥站下,乘坐10路公交车在南河路口站下)。点名宣布注意事项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二、体检的标准、须携带的有关手续、收费标准等注意事项按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公务员局、绵阳市公安局、绵阳市司法局《关于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绵阳考生体检工作的公告》(2013年第24号)的规定执行。
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绵阳考生
考察后需递补人员(司法系统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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