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 录用有关规定,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事局将组织全市各级机关及部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206人(含工商、地税、质监系统;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告另行发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录用基本程序
发布招考公告和计划、公开报名、网络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录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职位查询
本次招考的具体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0年曲靖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该计划可在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珠江网(www.zjw.cn)、曲靖信息港(www.eqj.cn)查询。
各县(市、区)不再单独发布公告和计划。
2、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的时间为2010年3月1日0:00至3月11日24:00,网络交费的时间为2010年3月1日0:00至3月14日24:00,报名网站为云南考试网(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www.ynrsks.cn)。报考森林公安岗位的人员,报名费用为120元,报考其它岗位的人员,报名费用为80元。
3、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人员的年龄原则上为18周岁以上(1992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4、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被确定为2010年度全国范围内公务员招考的拟录用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读的非2010年毕业的学生、现役军人、未满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006年以来辞职(退)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各级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以往任何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作弊的人员、被认定在2006年以来各级机关 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被认定为2009年以来参加云南省内各级 进入面试但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而放弃面试的人员、被认定为2009年以来通过云南省内各级 但随后不到所报岗位工作的人员,不符合本次考试的报名条件。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4)定向招录基层公务员的职位只允许我省县级及以下基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报考(中央直管驻滇单位由于管理权限的原因,不列入本次考试招考范围),市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报考。县级及以下基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除能报考市级机关定向基层公务员的岗位外,不允许报考其它岗位。
(5)凡不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标准的人员,不符合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岗位的报名条件。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
5、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的大致流程为:登录云南考试网—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身份证和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交费。
2010年我省公务员报名实行网络自动审核,即对于报名人员的报名信息,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审核是否符合招考条件,只有考生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时,报名人员信息才会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
以下为相关注意事项:
(1)每天21:00准点关断报名系统进行数据备份和维护,22:00重
新开放报名。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一旦审核通过,无论是否交费,考生的报名信息将不能修改,也不能报考其它岗位。未通过审核或尚未审核的人员可以重新报考其它岗位。凡系统提示“保存错误”的,属考生填报信息错误,请仔细校对报名信息。
每天的6:00、12:00、18:00、21:00、24:00准点进行网络自动审核并公布审核结果。凡所学专业包含在专业目录中的,在每段间隔时间内,尚未审核的考生信息(包括照片、报考岗位、考试地点),都可以自行修改。
凡“所学专业”栏选择“未纳入目录专业”的,将于报名后第二天提交后台进行人工审核,人工审核的结果在第二天 22:00才能返回。为保证审核信息的正确性,此类报名人员第二天在前台界面只能修改照片信息,其余报名信息不得修改(系统将于报名第二天的22:00用报名第一天21:00的数据进行替换,故第二天考生自行在前台修改的信息为无效信息)。
报考者必须在网络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和本人身份证的电子照片,个人照片要求为:本人近六个月内的正面免冠JPG格式的电子头像照片,大小约为 160像素(高)×130(宽)像素,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左右,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单一颜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身份证电子照片要求用200万以上像素的数码相机拍摄,要求清晰无明显畸变。以上两份电子照片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场。更详细的照片要求及照片制作流程请详阅《2010年云南省 网络报名流程演示》。
(2)报名时的一些具体规定
高考后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取的并经高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即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
学生,称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予承认;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派遣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通过国内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是否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须有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若资格复审时没有相关证明的,不能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省一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可以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持党校学历的人员可报考“学历性质要求”为“不限”的岗位。
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在各类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在各类企业、社团组织、农村或城市社区、个体经营或自谋职业的经历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本科毕业后就业一段时间又考上普通招生计划研究生继续深造,并于2010年毕业的人员,视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其工作性质及时间符合基层工作的规定,其基层工作经历也予以承认(类似人员以此类推)。
基层工作经历可以是以上所称的不同基层单位工作时间的累计。在州市及以上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不算为基层工作经历;失业或待业不算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的基础计算单位为“月”,未满12个月的,不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典型例子:2009年4月30日参加工作至2010年3月1日解聘的人员,算工作了12个月,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而2009年5月1日参加工作至2010年2月28日解聘的人员,仅算工作了11个月,不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
定向招考县级及以下基层公务员的职位,要求具有5年以上基层机关连续工作经验,同时要求任公务员(包括试用期公务员)的时间为2005年3月31日(含)以前。
招考计划中“生源地或户籍要求”为“本州市”的岗位,要求报考人
员的生源地或户籍为曲靖市,只需满足一项即可。生源地指高考前学生户籍所在地。户口迁入时间以报名开始时间为界,即2010年3月1日前落户曲靖,且持有曲靖市居民户口簿的,符合岗位“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3)为方便报考,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务员局发布了云南省公务员招考专业指导目录,以匹配高校设置的专业与公务员岗位需求的专业,具体专业指导目录可至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www.ynrs.gov.cn)。
报考者若具有岗位要求专业的相关从业(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可视为满足岗位的专业要求(这部份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在“所学专业”栏选择“未纳入目录专业”,并在“未纳入目录专业的详细情况”栏填写与岗位所需专业有关的有权部门颁发的相关从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4)网络报名人员须进行网上缴费,具体缴费程序见云南考试网的相关细则。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和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减免考试费用人员需由本人或委托人于2010年3月1日至3月12日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或各县(市、区)人事局考试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考人员可以就近就便在指定的任意一个地点提交证明。
(5)报名人数与拟录用数原则上需达到3:1方能开考。森林公安机关定向公安院校及公安专业毕业生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其余特殊的未达比例的岗位,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开考。上述岗位的报名人员在后续的笔试、面试阶段仍受最低控制分数的限制。不足报名比例的岗位可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商用人单位及考生本人调剂报名(调剂可以在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间进行,也可以将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的报名人员调整到已达开考比例的岗位,但已达开考比例岗位的人员不进行调剂)。报名结束2周内,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相关网站公布,因该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退还报名费(详细时间及地点见云南考试网通知)。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在以往 中因违纪被公示不得参加2010年考试的人员但又通过报名,在报名结束后经比对诚信纪录查出的,不予退费。
(6)本次招考时,公安专业毕业生指公安院校毕业生和非公安院校内的公安专业毕业生(专指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公安院校所发成人教育学历的人员,不属本次考试所指的公安专业毕业生),其中非公安院校里的公安专业仅指“痕迹检验、文件鉴定、痕迹鉴定、司法鉴定、物证、法医学”等6个专业。
公安院校的界定标准:由国家或省级公安部门管理的普通高等院校,属本次招考所称的公安院校。各类“司法警官”学校属司法部门管理、“水上公安”属水利部门管理、公安海警高等专业学校属现役部队序列、海南警官中等专科学校及宁夏人民警察学校属中等教育院校,不纳入本次招考所称公安院校范围。
按以上标准确定的公安院校有以下33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铁道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北京人民警察学院、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重庆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山西警官职业学院、山东警察学院、江苏警官学院、浙江警察学院、福建警察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广东警官学院、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四川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贵州警官职业学院、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7)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对报名者的报名数据进行维护,请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注意仔细校核,自己对自己的报名信息负责。
为让考生有充分校核信息的时间,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报名结束后的3月15、16日,重新开放报名系统让已经通过网络自动审核并交费的人员有条件地进行信息修正。
(8)准考证全部由考生从网络下载打印,下载时间为:4月15日至开考前。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确实无法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于4月15日至4月23日持本人身份证(考生须提供报名序号)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或各县(市、区)人事局考试中心打印。
(9)网络报名期间考生可通过电子邮箱qjgwyks@163.com反映报名审核问题。此邮箱只在网络报名和提交放弃面试资格申请期间开放,且只负责解答网络报名审核问题。关于报名流程的详细解答及报名系统的技术问题请至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的公务员招考专栏及云南考试网的论坛中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