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我市人才引进“5358”工程的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结构,促进卫生事业均衡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的不得参加报名(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临床医学(含中西医结合)岗位已取得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2010年以前(含2010年)毕业的麻醉、医学影像、公共卫生类考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方可报考;
8、浏阳市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网络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招聘计划
共63名。其中公共卫生20人、医学影像10人、检验4人、麻醉3人、财务6人,中医(含针灸)4人,临床医学16人。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见附件。
六、招聘方式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招聘按招录岗位报名,按总成绩高低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单位的方式进行(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
本次招聘中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是指除浏阳市人民医院、浏阳市中医院、浏阳市疾控中心、浏阳市妇幼保健院、浏阳市集里医院、浏阳市精神病医院、浏阳市骨伤科医院以外的浏阳市医疗机构。
七、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浏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lyrsj.gov.cn)。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未上传相片不能进行资格审查(5KB<相片大小<30KB)。
3、网络报名时间:2014年3月10日9:00至3月13日17:30;
网络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3月10日9:00至3月14日12:00;
网络确认时间:2014年3月10日9:00至3月14日17:30(没有完成网络报名确认的,不能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3月20日9:00至3月22日17:00
4、考生报名后由人社等部门进行资格初审。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开考比例:各招录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含)方可开考,低于3:1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八、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在浏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递交书面申请到指定地点查分(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复印件)。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九、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浏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须的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一次。
十、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内容为现场实际操作(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考核方案将在浏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十一、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二、体检
1、按岗位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一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人社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四、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在浏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十五、有关规定
录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六、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市纪委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31-8364065483652399
单位咨询电话:0731—836552758367972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3649110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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