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4〕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1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现场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报名条件审查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53号丽水市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考务科,电话:2181620。
二、现场报名条件审查时间:2014年3月4日至2014年3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审查须知: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缴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与报考条件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员应提供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相关证明。
丽水市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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