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组织参加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通知
来源: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 阅读:754 次 日期:2014-03-04 16: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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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职改办〔2014〕8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民政厅《关于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考〔2014〕11号)精神,经与市民政局商定,现将我市组织参加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4年6月14日: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2014年6月15日:

上午 0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二、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三、考试成绩管理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为非滚动考试,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2个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为滚动考试,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四、考试报名

2014年我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统一实行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审查报名资格、网上缴费的模式。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链接地址为: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报名登录界面)。

特别注意事项:

网报档案库。网报档案库是挂在统一网报系统的档案库,用来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处理。

新老考生界定。网报档案库只挂接成绩有效年度的档案信息。凡曾参加过2012或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考人员被视为“老考生”,其它报考人员均被视为“新考生”,须重新审核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的照片信息全部重新采集。为统一照片标准,2014年所有报考人员的照片信息全部重新采集。

所有报考人员须在2014年3月5日9:00~3月19日16:00(逾期不补),注册并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zg.cpta.com.cn)”,上传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jpg格式, 小于100Kb,占满图片框),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新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新考生(除曾参加过2012或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之外的报考人员),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照片,并打印《报名表》2份,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于2014年3月5日9:00~20日16:00(双休日除外),须本人持有关材料(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地址: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盖章)的《报名表》交报名点工作人员后,报考人员自行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二)老考生。曾参加过2012或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老考生,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凭档案号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照片后,考生应打印《报名表》留存,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进行照片审核,由考生在网上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缴费。

(三)网上缴费。缴费确认时间为2014年3月5日9:00~3月21日16:00。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五、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鄂价费〔2013〕224号文件规定,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50元。

2014年6月9日9:00~15日14:00,考生可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3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有关考试大纲、教材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邮政邮编:100032;联系电话:010—66060275、66016392)

六、本通知公示网址

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whrsj.gov.cn);武汉市民政局网(www.whmzj.gov.cn);武汉人才网(www.job98.com)。

武汉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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