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组织参加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来源: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 阅读:785 次 日期:2014-03-04 16: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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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职改办〔2014〕7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关于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考〔2014〕10号)精神,经与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商定,现将我市组织参加2014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

2014年6月14日:

上午 0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14:00~16: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2014年6月15日:

上午 09:00~11:00 地籍调查

下午 14:00~16: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免2科”报考条件

在《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12月18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两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有关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三、考试管理

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即:考四科(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考二科(级别为“免2科”)的考生,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四、考试报名

2014年我市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统一实行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审查报名资格、网上缴费的模式。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链接地址为: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报名登录界面)。

特别注意事项:

网报档案库。网报档案库是挂在统一网报系统的档案库,用来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处理。

新老考生界定。网报档案库只挂接成绩有效年度的档案信息。凡曾参加过2012或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被视为“老考生”,其它报考人员均被视为“新考生”,须重新审核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的照片信息全部重新采集。为统一照片标准,2014年所有报考人员的照片信息全部重新采集。

所有报考人员须在2014年3月10日9:00~3月19日16:00(逾期不补),注册并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zg.cpta.com.cn)”,上传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jpg格式, 小于100Kb,占满图片框),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新考生。符合“考全科”、“免2科”报名条件的新考生(除曾参加过2012或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之外的人员),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照片,并打印《报名表》2份,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于2014年3月10日9:00~20日16:00(双休日除外),须本人持《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报考“免2科”的人员还须携带职称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地址: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盖章)的《报名表》交报名点工作人员后,报考人员自行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二)老考生。曾参加过2012或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全科”或“免2科”)的老考生,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凭档案号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照片后考生应打印《报名表》留存,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进行相片审核,由考生在网上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缴费。

(三)网上缴费。缴费确认时间为2014年3月10日9:00~3月21日16:00。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五、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60元。

2014年6月9日9:00~15日14:00,考生可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按考试科目编写了4本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需购者请与该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邮政编码:100125;联系人:姚佳;联系电话:010-59194907。)

六、本通知公示网址:

武汉人事考试网(网址:www.whptc.org);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whrsj.gov.cn);

数字武汉—国土资源和规划网(网址:www.wpl.gov.cn);

武汉人才网( www.job98.com)。

武汉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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