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选调中湖塘街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位,要求具有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部分考生参加了2013年省财政厅组织的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考试,且成绩合格,但尚未获得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经请示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网上考试成绩合格不能视作已经取得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根据招考、选调公告和资格复审时考生作出的承诺,准考证号为20141012511、20141012502的2位考生,不符合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准考证号为20141012510的考生同属于上述情形,也不符合资格条件。按照该职位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准考证号为20141012505、20141012506、20141012507的3位考生入围湖塘街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位面试。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速录员职位,要求具有非法学类专业(具体专业名称见《2014年上半年绍兴市柯桥区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计划表》)的考生,需实际从事速录工作1年以上。准考证号为20141013921的考生,2013年6月毕业于绍兴文理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根据招考、选调公告,其不具有1年以上从事速录工作经历,不符合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按照该职位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准考证号为20141013919的考生递补入围面试。
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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