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的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行。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身体条件和其他要求。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六)能遵从国家人事制度改革政策要求,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nrst.gov.cn)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hnfg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7日至2014年3月19日17时30分止(每天上午8:00至下午17:30)。
2、报名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二段279号长沙金源大酒店第29层C厅(会议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请应聘者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一式三份,同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打印件)、资格证和其他与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直接到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二段279号长沙金源大酒店第29层C厅(会议室)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社厅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采用闭卷方式,总分为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为准。考试成绩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须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并取得证明)。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被聘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按国家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731-89990861(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9990858(监察室)。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3月6日
2014年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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