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社局从2014年3月10日起发放2013年度辽宁省部分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证书(即以考代评类职称,主要包括:律师、档案、群文、药学类工程师、主管中药师、医疗器械类工程师等)。请考生持本人携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能力考试合格证书》、《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以及一寸照两张(不限底色)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月亮岛西行1000米)二楼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联系电话 3192079。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014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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