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侦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1-2名,主要从事文秘、宣传工作,驾驶员1名,主要从事驾驶及其他相关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性别不限,具有温州地区户口(龙湾及周边地区优先)。
(二)文秘: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驾驶员:无强制学历要求。
(三)文秘:熟悉文秘写作、行文;
驾驶员:持有驾驶证3年以上,驾驶经验丰富。
有公安工作经验者优先并可放宽学历要求。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积极,遵守纪律,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招聘方法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有公安工作经验,则提供原公安工作单位证明),于3月12日当日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温州市滨海园区明珠路850号8号楼,滨海园区管委会附近)416室报名、面试,根据面试结果择优录用。
三、其他事项
(一)成功录用者提供业务培训,实行试用期制度,经试岗合格后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二)年薪约3-4万元/年(含社保)。
(三)提供伙食,暂不提供住宿。
(四)请在公告时间内报名、面试。
公告时间:2014年3月6日-2014年3月12日
(五)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咨询电话:85851106/55885905咨询人:林警官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侦大队
二〇一四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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