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温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拟公开招聘特种勤务人员80名,其中男性72名,女性8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温州地区户籍,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8年3月10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口齿清楚,双眼裸视视力为4.8以上;
(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热爱社会治安保卫工作。
退伍军人、大专及以上学历、驾驶证为B1证者优先录用或适当放宽标准。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3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4:00。
报名地点:温州市九山体育场(温州市鹿城区游泳桥38号)。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退伍证,驾驶证,学习或工作期间获得的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报名表(附件下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3张。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报名资格审查后,当场组织体能测试。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14年3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2)体能测试地点:温州市九山体育场(温州市鹿城区游泳桥38号)。
(3)测试内容
男,100米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女,100米跑、80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4)按照公安警察体能测试评分标准,四个项目成绩累加计总成绩,比照体能测试总成绩,兼顾优先录用情形,按照1: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单项成绩达不到60分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录用。
(三)体检及政审
(1)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视力、身高按照本公告招聘条件)。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三、录用及待遇
(一)经体检、政审,按照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由温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组织培训,培训合格后试用2个月,试用期待遇等同正式待遇。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劳动合同。
(二)录用人员年薪约6万元(含社保),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三)特种勤务人员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统一安排食宿;日常考核管理、勤务安排由温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具体负责实施。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温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所有。
咨询电话:0577-88373896。
二○一四年三月五日
附件:
温馨提示:
《报名表.doc》来源于温州人才网,最近更新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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