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芦忠等6位同志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永人综〔2014〕24号
三明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筹):
根据《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公布潘再进等11位同志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明人发〔2014〕18号),经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批准确认,芦忠、陈昌初、詹远航、唐燕清等4位同志取得高级讲师任职资格;黄锦武、谢世望等2位同志取得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现予公布。
永安市公务员局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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