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7年的特岗教师,2010年期满转为地方编制教师,我报了一个岗位要求:单项服务基层项目的服务期(含未发生身份变化的续聘期)于2012年1月至2014年3月之间届满,且历年考核均合格的服务基层“四个项目”(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请问能否通过资格复审?未发生身份变化什么意思?
回复:不符合了,你的服务期满年限已不符合“于2012年1月至2014年3月之间届满”的规定。未发生身份变化是指你特岗满三年服务期以后,继续续骋特岗教师,而不是转为正式编制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