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招考办、市直各有关学校: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精神,做好2014年全市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报名和考试工作,推进书法考试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今年我市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科目、考试级别及考试时间安排
1、2014年全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仍开考毛笔书法和硬笔书法两个科目,每个科目考试均开考1~10级。
2、考试时间:上半年5月17日上午;下半年11月15日上午,具体考试时间安排:
硬笔、毛笔1~7级(初级及中级):上午9:00~10:30。
硬笔、毛笔8~10级(高级):上午9:00~11:00。
二、报名及有关工作要求
1、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上半年考试报名时间3月10日至3月30日;下半年考试报名时间9月10日至9月30日。
(2)考生在各县(市、区)设立的报名或培训点进行网上报名。
(3)省教育考试院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网络服务器开通及关闭时间:
上半年:3月8日开通,3月31日关闭。
下半年:9月8日开通,10月1日关闭。
书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每年都是相对固定,请各地提前做好宣传和考试报名的准备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报名和有关资料的上报工作。
2、报名要求
(1)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报硬笔书法或毛笔书法其中一个项目的考试。
(2)小学生首次报名最高只能报考3级;中学生(中专)首次报名最高只能报考5级;大专以上的学生首次报名最高只能报考6级;特别优秀的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报考。
首次报考7级及以上的考生,须经有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高级培训教师聘书老师的推荐。
(3)取得相应合格证书的考生,再次报考时应根据上次考试的成绩逐级报考,成绩优秀者可越一级报考。
(4)部分集中报名的报名点(培训点),报名时仍需填写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的,可继续使用报名登记表。
(5)照片信息要求。有条件现场采集考生照片信息的报名点,请按省教育考试院新的报名管理软件和标准对考生现场采集照片。暂不能做到现场采集照片信息的报名点,考生报名时仍须交1张1寸清晰的蓝底或白底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用于采集照片信息),交县(市、区)考办集中扫描。
(6)书法考试电子照片采集标准:
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或白色垂感和吸光好棉布,毛涤布料等。
灯光要求:需要摄影灯(一台前灯基本满足要求,最好利用两台侧灯),灯具可以是专业摄影灯,也可以是舞台灯或家用立式客厅灯。
成像要求: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
采集的图象像素要求为160*120(高×宽)。
文件格式要求:要求存储为JPG格式,图象文件名为*.JPG,其中*为考生报名号号码。
存储要求:照片文件要按照一定的目录结构存储,具体目录结构为:市代码(2位)\区县代码(4位)\报名点代码(6位)\报名号.jpg。
例如:报名号为01010200001的考生,其电子照片的存储目录应为:01\0101\010102\0101020001.JPG
3、相关资料上报要求及时间
(1)各地在完成考场编排后,统一打印准考证和考生考试签到名册,并将有关报名信息(包括考生电子照片光盘)于4月12日前和10月12日前上报我中心;同时,将2014年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试卷申报统计表(附件3),以书面形式(用市、县管理系统软件自动生成打印,不可自制)加盖公章,分别于4月12日前和10月12日前上报至市招考中心,联系人:姚兵,联系电话:88324223。
(2)各县(市、区)考办在打印准考证后,如发现个别考生需要改动有关信息,请用书面材料集中报市送南京艺术学院成教院统一修改。
三、考试组织与实施
各地考办要加强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考试质量和考试安全工作。应根据考生的分布情况,本着就近考试的原则设置考点,考点应设在中、小学校及条件较好的培训机构内。考试期间考点应设有休息室,供送考人员及送考家长休息。各地要认真做好中小学考生送考工作,要成立专门的送考小组,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人带队,切实保护好中小学考生人身安全。
1、考试组织
考生进入考场必须先在考试签到册上签到,作品纸按序号与考生的座位编号对应发放。
(1)硬笔书法考试试卷(考试专用纸)的发放与收回:
1~5级每名考生发放16开(共2页)硬笔书法试卷(考试专用纸)二张,考试结束回收考生考试卷(考试作品)一张。
6~7级每名考生发放8开(共3页)硬笔书法试卷(考试专用纸)二张,考试结束回收考生考试卷(考试作品)一张。
8~10级每名考生发放8开(共4页)硬笔书法试卷(考试专用纸)二张,考试结束回收考生考试卷(考试作品及含有书法常识答题试卷)一张。
(2)毛笔书法考试试卷及作品纸的发放与收回:
作品纸按序号与考生的座位编号对应发放。
1~3级每名考生发放试卷一张,书写考试作品的四尺四开生宣纸二张,考试结束回收考生考试作品一张。
4~7级每名考生发放试卷一张,书写考试作品的四尺三开生宣纸四张,考试结束回收考生自选临摹、命题创作考试作品各一张。
8~10级每名考生发放试卷及书法常识试题(共2页)一张,书写考试作品的四尺对开生宣纸四张,考试结束回收考生自选临摹、命题创作考试作品各一张。
(3)考生完成作品交卷离场时,监考老师应当考生面将考生准考证条形码贴在考生作品正面的指定位置上。
(4)试卷不需装订,监考老师按序号清点无误后与考场签到册一同装入试卷袋并密封。
(5)缺考考生的准考证条形码,贴在试卷袋封面指定的“缺考考生准考证条形码粘贴栏”中。
2、试卷接、送时间及地点安排
接卷时间:上半年5月15日下午;下半年11月13日下午。
接卷地点:市招生考试中心(开放大道69号院内)。
送卷时间:上半年5月17日下午;下半年11月15日下午。
送卷地点:市招生考试中心(开放大道69号院内)。
四、证书发放
考试合格证书原则上于考后45天内发放,各地收到证书后,应认真核对验收,凡发现有错误的,应在收到证书30日内由市统一集中上报换发。
五、收费标准
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报名费用,继续执行《省自考办关于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经费管理的通知》(苏考委办〔2005〕100号有关规定。
各地以大市为单位在报名结束后,通过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上缴省的有关费用,只有支付成功后才可进行考场编排和准考证打印。
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培训机构建设
为使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持续、健康发展,各地要加强书法师资队伍的建设,有计划地培训书法指导老师(特别是高级培训指导老师)。需要培训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指导老师且培训人数较多的地区,省教育考试院与南京艺术学院可派专家去当地进行培训。培训人员经考试合格,由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和南京艺术学院艺术考级委员会共同颁发聘书。
各地要加强培训机构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共同做好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的推广宣传、生源发动及考试的工作。
附件:
1.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报名登记表
2.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试卷申报统计表
3.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形式范围
温馨提示:
《附件.doc》来源于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网,最近更新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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