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公共卫生研究院)成立于2000年6月,前身为成立于1953年的浙江省卫生防疫站,是直属于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内设职能处室6个、业务处所11个。主要承担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与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等七大职能,是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科研培训中心和信息管理中心。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获批于2013年8月。目前中心已建成1个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4个厅级重点学科(实验室),1个厅级重点学科群。此外,中心还加入了浙江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平台和动物实验基地应用研究建设平台。
中心现建有2套独立的BSL-3实验室,23个BSL-2实验室和6套标准的PCR实验室。于2002年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2004年通过国家级计量认证,现有认可项目涉及23个领域1045项,具备利用1709个标准对外出具检测结果的能力;获得资质对外可以出具公证数据的食品检验项目464项、生活饮用水检验项目106项;先后获得卫生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检验机构、国家FDA保健食品注册遴选机构、食品检验机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化学品毒性鉴定、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机构技术评估和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检验机构等资质。
一、计划招收项目与专业
招收博士后项目 | 专业要求 | 人数 | |
1 | 基于实时细胞分析系统建立快速诊断腹泻病原菌功能性毒素的技术平台 | 病原微生物学 | 1 |
2 | 控制微量营养元素缺乏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1 |
二、应聘材料
(一)《博士后申请表》(从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下载);
(二)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四)两位本学科领域专家的推荐信;
(五)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出具的博士培养类别证明材料;
(六)表明其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成果及奖励清单(如:获奖、鉴定、专利证书、学术论文等)及佐证材料;
(七)留学博士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
(八)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在职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须提交其委托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工作单位或所在部队同意其脱产全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
(九)辞职人员须提交原单位人事部门或地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的辞职证明。
三、待遇
(一)提供研究5-10万元启动经费、科研条件及工作空间;
(二)提供在站期间每年9万元左右薪酬和住宿;
(三)在站期间,按规定享受与中心职工同等社保与福利;
(四)同时享受浙江省给予的5万元生活补助(非在职博士后),出站留浙工作可以享受3万元安家费。
四、联系方式
有意向者请将个人应聘材料通过快递邮寄,或将应聘材料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郭老师0571-87115050,于老师,0571-87115052。
电子邮箱:yjguo@cdc.zj.cn。
单位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99号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处。
报名时间:2014年3月1日至招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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