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是我校2013年3月在原西北民族研究中心基础上组建的研究机构,处级建制,下设若干研究所。研究院围绕中国西部边疆问题、西部边疆民族历史文化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主要进行民族学、社会学、历史学、人类学、宗教学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工作。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研究院院长、副院长。
一、招聘岗位和主要职责
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院长1名,全面主持研究院工作;副院长1名,协助院长开展工作。
二、招聘条件
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敬业投入,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院长岗位要求具有民族学、社会学、历史学、人类学、宗教学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学术水平高, 熟悉高等教育规律,视野宽广,对研究院发展具有战略性构想,年龄在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现任处级干部不超过56周岁。
副院长岗位要求具有民族学、社会学、历史学、人类学、宗教学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学术水平较高,视野开阔,热爱管理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现任处级干部不超过56周岁。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与推荐提名。
个人报名:符合应聘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填写《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院长(副院长)岗位申请表》。
教授联名推荐:3名(含)以上教授、副教授联名推荐人选。教授联名推荐应填写《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院长(副院长)岗位人选推荐表》。
《岗位申请表》、《推荐表》请于3月12日(星期三)下午16时前交至党委组织部办公室(长安校区校务楼323室)。
2.资格审查和初选。党委组织部征求被推荐者意见,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3.陈述答辩。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陈述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足3人的岗位,将不再组织陈述答辩,由党委组织部对该岗位全体应聘者进行考察后提交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是否任命,或由学校党委按干部管理权限统一调配。
4.办理聘任手续。全职聘任,新提拔任职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任。校外聘用人员享受学校同级同类人员待遇,符合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的,学校提供相应的住房补贴、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详见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snnu.edu.cn),特别优秀的工资待遇可面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应坤 029-85310305 孙伟 029-85310306
E-mail:zzb@snnu.edu.cn
传 真:029-85310308
陕西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4年3月4日
温馨提示:
《 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院长(副院长)岗位人选推荐表》《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院长(副院长)岗位申请表》来源于陕西师范大学网,最近更新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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