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播音主持业务能力考核分值分配
按招聘公告的规定,此次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岗位业务能力考核占总成绩的40%。此分值作如下分配:应聘人员的自选作品占30%,在我台新闻演播(录音)室录制的规定作品占70%。评委根据录音录像材料,从形象、音质、出镜效果等几个方面给予评价。
二、自选作品的考核及要求(30分):
报考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岗位的应聘者应准备一件自己的播音主持作品,作为播音主持业务考试的报名考核材料,并于3月31日前寄(送)到金华广播电视总台人力资源中心。
1.送评节目必须为应聘者主创,能体现其播音主持业务水平,包括应聘者的音色语感、语言功底、表达能力、现场反应、形象气质以及节目驾驭能力等。
2.送评节目形态包括新闻、社教、综艺、谈话、连线等,其中新闻节目为必备节目。广播主持除新闻、社教节目外,其他节目形态应能体现听众的参与和互动。
3.节目需以DVD格式刻碟送评,时长10—15分钟。其中前5分钟为新闻节目,间隔30秒后为其他类型节目。新闻节目须有本人正面图像和配音,可加入适当现场采访、新闻评论。
三、规定作品的考核及要求(70分):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的客观、公正,总台人力资源中心将通知入围应聘者到我台新闻演播室,在同一化妆师和同一灯光、配音条件下按抽签顺序安排新闻主持出镜或录音,进行选拔考核。
电视新闻播音主持应聘者按抽签顺序进入技术楼化妆;每位应聘者在出图像前的十分钟方可拿到新闻素材,然后进入演播室完成1分钟的新闻导语、新闻评论出镜图像和1分钟的新闻配音。广播新闻播音主持应聘者按抽签顺序在录音前的十分钟方可拿到新闻素材,然后进入录音间完成1分钟的新闻导语、新闻评论配音和1分钟的新闻配音。所有音像材料在录制后封存,在评委会考核时启封。
具体考试时间在广众网另行通知。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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