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下辖十二个国有农场,地跨佳木斯、双鸭山、七台河三市和桦川、桦南、集贤、友谊、宝清、饶河、勃利七县,辖区控制面积9650平方公里,为国土面积的千分之一。红兴隆管理局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有着世界农都、中国农业公园的美称,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粮食战略后备基地。
管理局总人口36万,拥有二所高中、二所职高、十所初中、十所小学,四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共有教师2749人,学生20200名。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的相关规定,经管理局同意,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额
各单位招聘教师专业及数额详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2014年度 计划》。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近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报考的工作岗位要求。
4、应聘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用人单位设定的其它条件。
具体要求:
(1)管理局第一高中。要求统招本科一表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2012年以后毕业生。所学专业应与报考职位所需专业相对应,并具有教师资格证(证件需与所报考职位相符)及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管理局第二高中、初级中学、局直小学要求统招本科(高考为二表及以上批次录取)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2012年以后毕业生(新成立的局直第二初级中学要求2010年以后的毕业生)。所学专业应与报考职位所需专业相对应,并具有教师资格证(证件需与所报考职位相符)及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农场小学教师要求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音乐、美术等小科要求统招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所学专业应与报考职位所需专业相对应,并具有教师资格证(证件需与所报考职位相符)及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招聘方案在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红兴隆电视台和红兴隆信息港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填报《2014年红兴隆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原件等证件。2014届毕业生提供由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在职人员需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介绍信(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工作履历、同意申报意见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报名时间:2014年3月10日至3月18日。
报名地点:红兴隆管理局人社局
联系电话:0469-5864102
徐晓桐手机:13136778357
李识文手机:18714477883
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将本人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发送邮箱:hxlrsjks@163.com。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红兴隆电视台公告及红兴隆信息港招聘相关事宜通知,未按时参加应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前携带原件进行资格确认。
(二)资格审查
1、管理局人社局、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经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
2、应聘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经管理局招聘考试领导小组研究报总局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3、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定在3月20-21日,地点在红兴隆管理局人社局。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当场发放准考证,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三)笔试
笔试由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日期为2014年3月23日,地点在红兴隆管理局,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申报教师职位,各专业笔试内容为现行高中课改教材与教法(音乐、体育、美术除外);为人教版教材与教法,参照高考程度进行命题;对申报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笔试内容为报考专业现行大学专业课程。卷面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考生可登录红兴隆信息港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须缩减或合并招录计划或进行岗位调剂。调剂按照笔试成绩合格、本人申请、岗位相同办法进行,由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剂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与规定面试比例相同)。
(四)面试
笔试合格者按所报岗位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由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实施。面试采用说课方式,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不及格者取消进入下一轮资格。
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核算后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人数与岗位数1:1确定拟聘人员。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为准。
(五)体检
确定的拟聘人员由管理局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管理局中心医院定为招聘人员的体检医院,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由管理局人社局、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学识水平、工作作风、工作实绩、自我要求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资格,可根据成绩由管理局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总局人社局决定是否适当递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通过后,填报《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示表》上报总局人社局,在总局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总局人社局出具《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落编、聘用等手续。
四、有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同岗位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管理局人社部门备案。
(二)凡被聘用人员其家属工作、住房一律自行解决。
五、相关要求
(一)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详细阅读《报名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应届毕业生通过考试被聘用后,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人员实行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各环节结果公开,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五)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的工作人员均应回避。
(六)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被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八)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管理局人社局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后七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
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69-5864102。
农垦红兴隆管理局教育局
0469-5860876。
红兴隆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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