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海沧法院拟选任人民陪审员27名,具体条件如下:
㈠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㈡年满二十三周岁;
㈢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㈣身体健康;
㈤工作或居住地在海沧,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报名方式:报名由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报名表可直接在海沧政府网(www.haicang.gov.cn)下载或者到海沧法院立案大厅领取。
报名时间:2014年3月20至2014年3月31日。
咨询电话:5308836、5308742。
2014年3月13日
温馨提示:
《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xls》《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xls》来源于海沧区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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