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是负责对本县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并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专门机构。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
一、考评员工作内容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统一的考场规则和鉴定方法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掌握相应等级的技能水平进行检测和评价。
考评人员执考工作均为兼职。
二、招聘职业(工种)
结合我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际,本次我县招聘范围优先考虑以下职业:维修电工、焊工、无线电装接工、车工、数控车工、汽车修理工、服装制作工、保洁员、花卉园艺师、家政服务员、保育员、育婴师、养老护理人员、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保健按摩师、保健刮痧师、插花员、菌类园艺工、客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等(其他具体工种也可向县鉴定中心咨询)。
三、基本要求
1、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五年以上(计算机类职业三年以上),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同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具有较强的技能操作动手能力和一定的管理协调能力,能有时间随时接受考评任务。
四、报名时间及咨询电话:
报名时间:2014年3月17日至4月8日9:00-17:00。
咨询电话:83290005。
五、报名方式:
1、携带《考评员资格申报表》(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照片到灌南县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名(桥西集中办公区8号楼725室)。
2、申报人同时需将申报信息录入《考评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1963669544@qq.com,电邮主题请命名为“姓名+申报XX职业考评员”。
六、考评员资格初审
由县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审核专业技术专家组根据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需要和考评员基本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和筛选。
七、考评员业务培训与考核
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按通知时间到相应地点参加考评员理论和实操培训,培训后须参加理论、技能考核和面试,理论、技能和面试均合格者,方可取得考评员证书。
八、考评员的聘用
经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印制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证卡。
灌南县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4年3月13日
温馨提示:
《灌南县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和基本情况一览表.xls&.doc》来源于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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