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4] 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14年6月14、15日举行。考试共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客观题)、《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客观题)、《地籍调查》(客观题)、《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14日
上午 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14∶00-16∶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15日
上午 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 14∶00-16∶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二、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滚动期为2年。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11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在《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前(2002年12月18日),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并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即可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四、工作安排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试点工作。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 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3月5日9∶00至2014年3月18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应试人员登陆zg.cpta.com.cn/examfront网站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属地原则(单位所在地)选择报考考区。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曲阜报名点初审时间:2014年3月13日9:00至2014年3月18日16:00
曲阜报名点初审地点:曲阜市人才服务中心(曲阜市裕隆路96号);咨询电话:0537--4492650。
初审时携带的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3份);
3、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从业年限证明2份。
初审通过的应试人员于2014年3月13日9:00至2014年3月20日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火炬路人才大厦702房间)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应试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本人审核状态,审核状态显示“审核通过”即报名成功。咨询电话:2967978。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免征市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3]35号)要求,免收考务费。
五、特别提醒:
1、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科目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以及在考试时未认真阅读试卷上“应考人员注意事项”而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2、应试人员应将报名上传的照片冲洗一寸、二寸照片各2张,以备办理证书时使用。
3、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4年6月10日9∶00至6月13日16∶00登录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网站打印准考证。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各报名点、市直各部门要加强考风考纪宣传,要特别提醒考生:“考后国家将对所有应试人员的作答数据进行雷同监测,对于作答雷同试卷将取消成绩,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违纪处理。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熟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依法、诚信参加考试,既不抄袭他人答案,也不提供或纵容他人抄袭本人答案。
(四)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在济南市。
(五)为便于应试人员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有关考试用书事宜,请与该出版社联系。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
邮 编:100125
单 位:中国农业出版社
联系人:姚 佳
电 话:010-5919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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