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我市技能人才队伍素质,加快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举办2014年第一期国家二级(技师)和国家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社会化鉴定考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职业(工种):
见附表
二、报考对象:
鞍山地区从事上述职业(工种)的各类企业技术工人、社会从业者,对照国家职业标准符合国家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和国家二级(技师)申报条件者,均可以报名。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5日—2013年4月25日
2、相关手续: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相关学历证明及工作经历证明;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5张。
3、考务费:国家二级(技师)430元;国家一级(高级技师)630元。
四、报名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取得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鞍山市技师、高级技师考试工种及咨询电话(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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