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校与海外大学、教育机构分别在日、德、韩、意设立有四所孔子学院、两座孔子课堂。为加强我校海外孔子学院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现面向全校范围公开招聘赴日、韩孔子学院汉语教师。派出后享受新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待遇。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国际汉语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具有奉献精神。
2.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外语为非英语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日语、韩语优先。
4.具有良好的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中华文化传播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合格的环境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三、工作期限和待遇
汉语教师工作任期一般为2至4年。国外工资、津补贴及休假、探亲等有关待遇事项,按照《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http://www.shmec.gov.cn/html/xxgk/201107/406112011009.php)及同济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选拔程序
1.填写附件汉语教师申请表,贴上电子照片;
2.将报名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dandong565@tongji.edu.cn
3.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3月30日
4.根据初选结果,通知参加面试时间,并将拟录取人选材料上报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审核;审核通过者将参加国家汉办组织的培训,合格者正式录取,派往指定孔子学院(赴韩国孔院于2014年10月派出,日本孔院2015年3月派出)任职或作为储备人才择日派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程老师电话:65981978传真:65989275
温馨提示:
《汉语教师申请表.doc》来源于同济大学网,最近更新201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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