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淮南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淮南教育信息网 阅读:3117 次 日期:2014-03-18 16: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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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及《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我市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1、认定范围

在淮南市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2014年申报教师资格受理认定的界限仍为市教育局受理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凤台县、各区教育局受理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2.认定对象

(1)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

(2)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两科合格证书人员。

(3)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认定对象中,(1)(2)为非国考人员,(3)为国考人员。

二、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学校在淮南市的中国公民。其中,国考人员可向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有《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凤台县教育局受理认定的体检医院是凤台县疾病防控中心,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受理认定的体检医院是淮南市卫生防疫站体检中心;凡涉及到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检查的项目,必须到淮南市妇幼保健院检查);

5.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3月24日—4月4日。网上报名结束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四、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

非国考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国考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2.网上申报流程(见附件)

五、体检

4月21—25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到淮南市卫生防疫站体检站体检。体检表由申报人员体检时到淮南市卫生防疫站体检站领取。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用修改后的教育部教师资格新的体检标准。(需提供彩色照片1张,早晨7:30—9:30抽血化验)

六、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4月10、11日,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到市教育局一楼大厅提交材料确认。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到所在县、区教育局指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非国考人员中的非师范类专业的申请人提供2014年2月以前取得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专业申请人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学期间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人员提供);

(8)申请人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9)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第8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所有材料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统一装入材料袋。

七、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职学校教师、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材料验证确认合格后,凡须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于4月10、11日验证确认合格受理后领取课题,4月19、20日测试,具体测试地点及时间安排表请于4月17日登录“淮南教育信息网”查询。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由凤台县、各区教育局负责通知申报人员到指定的地点领取课题及测试时间安排表。

八、审查认定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及时在“淮南教育信息网”公示。

九、发证时间:

6月25日—30日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申报人员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

淮南市教育局:0554-6644784

田家庵区教育局:0554-2698027

大通区教育局:0554-2503505

谢家集区教育局:0554-2151518

八公山区教育局:0554-5629055

潘集区教育局:0554-4985261

凤台县教育局:0554-8611377

毛集区教育局:0554-8272274

淮南市教育局

2014年3月18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安徽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更多信息请查看安徽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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