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统一安排,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工作从2014年3月20日开始,到2019年7月1日结束,届时旧版证书失效,不再办理换证事宜。发证日期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的,均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换证;发证日期在2011年1月1日之后的,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换证。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工作与继续教育登记结合进行,会计人员在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后,携带下列资料办理换证手续:
1.完成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2.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二代身份证;
4.会计人员的身份证信息、学历、职称等发生变更的,还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工作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发证机关为市会计管理局的会计人员,请到市会计局办理换证事宜。其他会计人员按公告要求到证书发证机关所在地会计管理部门办理换证事宜。办理过调转手续的会计人员,到调入地会计管理部门办理换证事宜。
荆门市会计管理局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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