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时间及职业、等级
日期 | 职 业 名 称 及 等 级 | |
5 月 17 日 | 11 月 22 日 | 物流师(4-1级)、心理咨询师(3-2级)、理财规划师(3-1级)、劳动保障协理员(4-3级)、秘书(5-2级)、涉外秘书(5-3级)营销师(5-1级)、网络编辑员(2级)、公关员(5-3级)、企业文化师(3-1级)、 广告设计师(3-2级)、房地产策划师(4—2级)、商务策划师(4—2级)、采购师(4—2级)、物业管理员(4-2级)、保育员(5-3级)、育婴师(5—3级)、速录师(5—3级)、营养配餐员(4—3级)、养老护理员(5—3级)、室内装饰设计员(3级)、制图员(4-3级)、形象设计师(3级)、电子商务师(4-2级)职业指导人员(4-1级) |
5 月 18 日 | 11 月 23 日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1级)、理财规划师(3-2级)、项目管理师(4-1级)、企业信息管理师(3-1级)、企业培训师(3-1级)、公共营养师(4—2级)、会展策划师(4-3级)、客房服务管理师(3级)、智能楼宇管理师(4-3级)、信用管理师(3级)、黄金投资分析师(3-2级)、婚姻家庭咨询师(3级)、健康管理师(3级)、创业咨询师(3级)、厨政管理师(3-2级)、 |
二、注意事项
1、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各职业报名条件通过http://www.sdosta.org.cn/网站可查询),具体操作方法请咨询电话0635-2189274。5月份的统一鉴定报名时间截至4月11日,11月份报名时间截至10月15日。
2、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材料: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带有二维验证码的学历证书查询打印件、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专业工龄年限证明及申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资料、一寸电子照片(不大于20K)、二寸照片2张。上述证件原件(申报心理咨询师二级及其它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的原件除外)现场审核后退回,资格审查地点为:(东昌东路66号聊城人才大厦七楼鉴定中心报名室)
咨询电话:2189133 2189274 聊城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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