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精神卫生中心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临床、护理、医学放射专业人员和药房、办公文秘人员若干名。有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团结协作,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2.年龄28周岁及以下,临床医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3.临床医疗专业人员:全日制医学院校大专及以上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学历,有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
4.护理专业人员:全日制院校中专及以上护理专业学历,已取得护士资格证、执业证或有2013年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者。
5.医学放射专业人员:具有全日制院校医学放射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应专业诊断资格证书,有相关工作经历,能独立开展工作。
6.药房工作人员:具有全日制院校相应专业中专及以上药学、中药学专业学历,有相关资质。
7.办公文秘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办公文秘工作,具有一定文稿起草能力。
二、待遇
1.医疗岗位:有执业证,医师以上职称,可享受同级职称工资待遇,效益工资同院内其他职工。
2.护理岗位:有执业证,护师以上职称,底薪1500元,效益工资同院内其他职工。
3.放射岗位:参照医疗岗位。
4.药房人员:参照护理岗位。
5.办公文秘人员:待遇面议。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24日至29日。
2.报名地点:平凉市精神卫生中心办公室。
3.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资质证书(医师执业证或助理医师执业证、护士资格证执业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
四、招聘程序:
通过资格审查后,按理论考试、技术操作考核、综合能力测试总成绩,择优录用。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按照医院有关规定管理。
咨询电话:0933-8612996联系人:何春香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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