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派出所,各中小学,机电学校、实验幼儿园:
为切实加强校园治安特别管护区建设,推进依法治校和创建“平安校园”进程,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聘任张道新等94位同志为学校综治副校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治副校长聘任名单
张道新同志任南平三中综治副校长;
刘丽娜同志任延平区实验小学综治副校长;
张国成同志任扬真小学综治副校长;
谢泉同志任南平第二实验小学、蓓蕾世纪双语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余红梅同志任南平市师范二附小综治副校长;
桂小明同志任东山小学(含梅山幼稚园)综治副校长;
罗响同志任南平五中综治副校长;
洪锐扬同志任流芳小学、陆桥双语艺术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吴有文同志任胜利小学综治副校长;
兰火明同志任紫云小学综治副校长;
许锦雄同志任延平区实验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陈民洪同志任黄墩小学综治副校长;
陈健文同志任新光学校综治副校长;
刘玮同志任开智学校(原东门小学)综治副校长;
张李南同志任南平三中九峰校区(原南平七中)综治副校长;
范世斌同志任胜利小学九峰校区(原东坑中心小学)、 铁路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陈剑雄同志任区实小新城分校综治副校长;
陈金炎同志任区实幼新城分园、金路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卢义全同志任水南学校、南平水泥厂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黄利剑同志任水东学校综治副校长;
蔡毓强同志任水东学校东塔分校(原塔下小学)综治副校长;
陈学议同志任建溪学校综治副校长;
熊洪祥同志任茫荡中心小学、阳光贝贝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刘瑞文同志任机电职业学校、南平九中、春蕾幼儿园、电机厂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黎之星同志任西芹中心小学、西芹娃哈哈幼儿园新亭分园综治副校长;
刘彬同志任塔前中学综治副校长;
左星龙同志任塔前中心小学综治副校长;
叶超同志任来舟中心小学、来舟中心幼儿园、来舟智多星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应书平同志任王台中学综治副校长;
廖延晨同志任王台中心小学、王台创新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叶剑同志任峡阳中学、峡阳中心小学、峡阳中心幼儿园、峡阳新苗幼儿园、峡阳杜溪彩苗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谢声凯同志任大横中学、大横中心小学、大横中心园综治副校长;
魏家贵同志任樟湖中学、樟湖中心小学综治副校长;
李智佳同志任樟湖中心园综治副校长;
陈学法同志任夏道中学、夏道中心园、夏道春曦幼儿园、夏道育苗幼儿园、夏道文星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陈群君同志任夏道中心小学、夏道白天鹅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李灏同志任炉下中学综治副校长;
郑龄同志任炉下中心小学、康美睿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许荣锦同志任太平中学综治副校长;
林东同志任太平中心小学、太平汇佳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林勇翔同志任老区中学综治副校长;
陈玉炳同志任南山中心小学、南山好朋友幼儿园、南山童星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张华同志任洋后学校综治副校长;
杨维亮同志任赤门中学综治副校长;
林余荣同志任赤门中心小学综治副校长;
王敏同志任巨口中学综治副校长;
张志雄同志任巨口中心小学、巨口中心园综治副校长;
游剑峰同志任欢乐堡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林春雷同志任蓝天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王 峰同志任新城贝贝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王健同志任蓓蕾幼儿园(南纸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刘玮同志任九二医院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林海同志任红苹果双语艺术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吴作营同志任亲亲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潘庭同志任金色摇篮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孔向武同志任新苗苗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徐伟华同志任铁三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黄长青同志任杨真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张俊豪同志任爱爱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左庭新同志任晨光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胡晓谦同志任昭宜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黄杰明同志任圣光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林生兴同志任电缆厂小太阳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贝源同志任南铝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曹茂如同志任大风车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唐铭侃同志任童欢幼稚园综治副校长;
范江华同志任玉屏幼儿园、小淘气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邱诚同志任喜洋洋双语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姜立升同志任明翠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曾超同志任樟湖爱心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林国华同志任南针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周颖同志任晨欣幼儿园、创丰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周敬辉同志任南平蓓蕾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侯晓亮同志任咪咪乐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付大建同志任开心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王斌同志任小红帽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唐华强同志任紫云文体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邹宏辉同志任剑津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官步达同志任爱乐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江俊同志任小明星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滕镔同志任三元百合花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林浩同志任新东方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李学成同志任胜利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陈人源同志任扬帆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林廷军同志任峡阳贝贝乐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郑小青同志任西芹成长幼儿园、西芹贝贝乐幼儿园、西芹娃哈哈幼儿园总园综治副校长;
邓建平同志任火柴厂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傅越平同志任一心幼儿园、七巧板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徐忠伟同志任星河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张伟文同志任贝贝佳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杨佑强同志任红黄蓝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杨兵兵同志任名流童欢幼稚园综治副校长;
黄建华同志任棒棒堂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陈晓峰同志任峡阳春苗幼儿园综治副校长。
二、综治副校长职责
1. 接受延平公安分局和所在乡镇、街道综治委(办)的指导,在所在学校党组织和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所在乡镇、街道综治委(办)的工作要求,会同学校落实各项综合治理工作措施。
2. 自觉学习有关法律和综治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当好综治副校长的能力和水平。
3、参加学校召开的有关综治创安、法制教育会议,每学期至少向全校学生作一场法制教育宣传报告,每月至少有半天时间到学校了解校园综治情况。
4. 参与制订学校法制教育规划、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律教育课程,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根据治安形势变化,联系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
5. 协助和督促学校建立内部保卫组织,指导学校做好内部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无毒校园、平安学校等活动。对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要协助学校、家长、社区做好教育、转化工作,签订帮教协议,落实帮教措施。
6. 了解掌握校园周边地区治安动向,及时向当地综治办报告,提出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的工作建议,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并积极参与组织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维护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
7. 依法妥善处理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案件。对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纪问题,协同学校根据校规校纪妥善处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8. 协助学校沟通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综治创安机制的完善。
三、综治副校长管理
1. 乡镇、街道综治委(办)负责对综治副校长工作的日常指导,每学年末听取其述职报告,定期了解其工作情况,每年对其进行一次工作评定。
2. 延平公安分局对综治副校长开展工作给予支持,帮助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其定期到学校开展工作。
3. 延平区教育局把综治副校长的工作情况作为评估学校整体工作的一项内容,配合延平区综治委、延平公安分局做好综治副校长培训、管理、考核、表彰工作。
4. 各学校要为综治副校长工作提供必要条件,每年为其作一次工作鉴定,并建立工作档案。
5. 综治副校长聘期为一年,期间若工作调动,由所属派出所重新调整人选。
详情请参考:http://www.ypzf.gov.cn:8080/cms/cms/html/ypqrmzf/2014-03-21/963211058.html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
南平市延平区综治办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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