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南海区司法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职位和薪酬
招考职位及其所需的其他条件、薪酬标准等详见《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考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26日至3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考者直接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可以代报),各职位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见《职位表》。
2、本次招考与南海区2014年机关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同一时间笔试,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填写并打印《佛山市南海区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区委组织部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收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以确保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政治素质。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南海区司法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后,与本单位签定《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辅助人员聘用合同书》。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考的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14年3月31日;
(二)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三)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四)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联系电话:0757—81210917 许先生
南海区司法局
2014年3月21日
2、报名登记表
温馨提示:
《报名登记表》来源于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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