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开展部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机关公务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详见附表)。
二、遴选范围
(一)报考市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市、谯城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和市发改委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市、谯城区及以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二)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3月25日);
(三)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3月25日之后出生);
(五)具有本科(学士)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
(七)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4年3月25日-3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00。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二)报名办法。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彩色照片3张,照片底色为淡蓝色。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照要求填写《亳州市2014年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对在报名时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及在笔试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理。
(三)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市人社局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专业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数,取消遴选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1日9:00—12:00改报其他职位。
(四)领准考证。领证时间:2014年4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6:00。领证地点: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时政、综合常识、计算机、公文写作。满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4月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设在市政府所在地,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察
考察人选按职位遴选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同时征求本人所在单位纪检部门意见。
七、体检
对考察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考察或体检出现缺额时,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调动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予以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九、监督检查
为增强遴选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遴选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各用人单位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遴选工作人员要严守纪律、秉公办事。对遴选工作人员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制止和纠正,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要严肃处理。对违反遴选纪律和违背诚信承诺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遴选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遴选、通报所在单位等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政策咨询:5132016
(二)考务咨询:5118606
(三)监督举报:5573595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17日
附:
亳州市2014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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