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临沧市 简章
来源:临沧市人事局 阅读:7161 次 日期:2007-08-22 17: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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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云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6〕5号)和《临沧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临署办发〔2004〕156号),临沧市委组织部、临沧市人事局将组织200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临沧市直事业单位原则上招聘大专及以上具有临沧户籍一年以上的毕业生,特殊专业经审批可招聘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县(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属临沧市外生源的必须为应届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以上学历,详见具体招聘计划。
   (二)招聘人数(全临沧市共592人):
    沧源县34人,其中,教育30人、卫生3人、农业1人。
    永德县71人,其中,教育39人、卫生19人、水利4人、其他行业9人。
    凤庆县60人,其中,教育40人、卫生8人、农业7人、其他行业5人。
    双江县133人,其中,教育60人、卫生20人、农业4人、其他行业(乡镇)49人。
    耿马县89人,其中,教育69人、卫生13人、其他行业7人。
    镇康县77人,其中,教育30人、卫生18人、农业7人,其他行业(乡镇)22人。
    云县77人,其中,教育50人、卫生12人、其他行业15人。
    临沧市直事业单位51人,其中:临沧市医院17人,临沧市妇幼保健院2人,临沧市疾控中心2人,临沧市精神病医院3人,临沧市农校3人,临沧卫校2人,临沧财校1人,临沧市国土资源土地开发整理中心3人,临沧市公积金管理中心2人,临沧市委党校1人,临沧市民政局1人,临沧市歌舞团2人、临沧市公安局新兴商号2人,临沧市茶办茶科所1人,临沧市地震局1人、临沧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1人,临沧市广播电台3人,临沧市电视台4人。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符合报考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全临沧市统一在2007年9月20日至21日进行。
    (二)报名地点:报考临沧市直事业单位的集中在临沧市人才临沧市场进行,报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由各县(区)自行确定。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有学位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两张1寸照片。报名时先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招聘简章》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再经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基本条件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临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
    每个岗位的招聘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需经临沧市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方可开考。
    三、考试内容、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内容: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全临沧市统一组织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复习资料》(修订本)。专业技能考试,报考临沧市直事业单位的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进行,考试内容由主管部门确定;报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由各县(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进行,考试内容由各县自行确定。
    (二)考试方式:公共科目采取闭卷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必须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等至少一种以上考试方式形式进行,报考临沧市直事业单位的由主管部门确定;报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由各县(区)确定。公共科目笔试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的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时间:公共科目考试于2007年10月27日上午8:30-11:00进行。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在2007年11月28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临沧市直各主管部门、各县(区)确定。
    (四)考试地点: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2007年10月17日至24日,报考临沧市直事业单位的到临沧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领取,报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的到各县(区)人事局领取。原则上,各县(区)报考人数少于250人的不设考点。                           
    四、准考证的制作
    报考临沧市直事业单位的准考证由临沧市人事局负责制作,报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由各县(区)人事局负责制作。准考证制作统一使用临沧市人事局开发的软件。县(区)人事局制作准考证结束后要于10月25日前以Excel形式将报考人员情况上报临沧市人事局。
    五、考务要求
  各县人事局须于10月24到临沧市考试中心指定的地点召开考务会,25日领取试卷,各县要严格按考试有关规定做好试卷清点、交接、运送、保管、保密与启用等有关工作。考试结束后,公共科目的试卷必须按准考证号顺序进行装订,各县应派专人将试卷按规定时间押运到指定地点。凤庆、云县、双江、耿马必须于10月27日送达,镇康、永德、沧源必须于10月28日前送达;全临沧市将于10月30日至11月4日公布分数和查分,11月6日前划定合格分数线。11月28日前完成专业技能考试、考核、体检工作。12月20日前办理审批录用有关手续。请各县将考试工作安排情况于10月22日前上报专技科。(内容包括第一责任人、主考、副主考、各考点巡视组、各考点负责人及值班电话)
  六、有关要求
   (一)用人单位要规范制定《招聘简章》。主要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简介;拟补充岗位名称及人数;岗位职责简要说明及待遇;拟招聘人员学历、专业等有关资格条件。临沧市直各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经主管部门审核,于9月13日前报临沧市人事局核准后,由用人单位在统一报名时公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的《招聘简章》由各县(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审核后统一报名时公布。
   (二)制定专业技能考试的具体实施办法。各县(区)组织人事部门、临沧市级各主管部门要牵头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能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研究制定专业技能考试的具体实施办法,规范专业技能考试。临沧市级各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能考试的具体实施办法,需于10月10前报临沧市人事局专业技术管理科审核。各县(区)事业单位专业技能考试的总体实施办法需在专业技能考试十天前报临沧市级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对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员数与招考计划数达不到比例为1:1时,各主管部门、各县(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的专业技能考试具体实施办法必须事先确定合格分数线,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录用。
   (三)根据《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2007〕9号)文件精神,今年各事业单位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可以免笔试进行招聘。
  (四)考前培训:9月22日至10月21日由临沧市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考前培训。
  (五)要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要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相关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附: 《2007年临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点击解压缩查看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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