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创立于1905年,是湖南省首批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系省直属单位。学校坐落在湖南长沙风光秀丽的湘江之滨、人文荟萃的岳麓山下。校园环境优美,布局协调,功能区划合理,占地面积10.42万平方米。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骨干教师17名。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科,具体协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事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生敬业,性格开朗,友善宽容,具有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能服从学校安排。
3、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专业对口,能胜任省示范性高中教育教学工作。
四、招聘岗位名称、数量与岗位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园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4日—2014年4月1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并将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计算机证、职称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人事部门提供的任教(职)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sdfz1905@126.com。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师大附中网站公示。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不低于1:3。对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30%、面试占综合成绩30%、试教占综合成绩4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试教成绩)。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复习用书。
面试和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和试教人员。面试与试教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考试成绩在湖南师大附中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社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及校内绩效工资等待遇。
新录取聘用的工作人员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学校的岗位竞聘后确定,如对应岗位无职数空缺则高职低聘。
咨询电话:
0731-88875099(湖南师大附中人事科)
举报电话:
0731-84167659(湖南师大附中纪检)
湖南师大附中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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