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2013年度国家司法考证试(日照考区)成绩合格人员(不含本科在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即将颁发,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颁发时间
2014年3月29日(星期六)至3月31日(星期一),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证书颁发地点
日照市北京路188号日照大厦622室。
三、有关要求
1、按上级规定领取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凭有效证件领取,不得代领。
2、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所需有效证件: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3)学历认证书原件(资格申请时已提交过的需再次提交)。
3、领取证书不收取工本费。
4、领取证书后,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资格证副本后面的须知要求,按时到日照市司法局政治部进行年度登记备案或执业变更登记备案。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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