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厦门市充编内工作人员符合条件报名缴费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招聘岗位开考情况通知
来源:厦门市卫生局网 阅读:748 次 日期:2014-03-27 14: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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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所属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2014年3月)报名工作已经结束。本次招聘报名中,共有19个岗位符合条件报名缴费人数(以下简称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要求。《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第十条规定:“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应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及本次招聘简章,经招聘单位申请,市、区人事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同意,现将未达到规定比例招聘岗位开考情况通知如下:

一、取消招聘岗位14个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编码 岗位名称
1 厦门市集美区妇幼保健院 5003 儿科兼男婚检主治医师
2 厦门市集美区妇幼保健院 5004 男性婚前保健医师
3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中心卫生院 5008 助产士
4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中心卫生院 5012 麻醉师
5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卫生院 5018 儿科主治医师
6 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23 妇幼保健主治医师
7 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28 全科医师
8 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30 儿童保健主治医师
9 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32 放射医师
10 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35 儿科主治医师
11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37 B超主管医师
12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39 全科主治医师
13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41 检验主管技师
14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51 内科主治医师

对报考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者,厦门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将通过网银退回人事招聘服务费,请有关报名人员注意查收。若4月18日后仍未收回人事招聘服务费的,请与厦门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2-2020955。

二、相应减少拟招聘人数的岗位1个

以下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应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编码 岗位名称 原招聘人数 现招聘人数
1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中心卫生院 5006 护士 2 1

三、准予招聘岗位4个

以下岗位报名人数虽未达到规定比例,但属急需补充人员,经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准予招聘: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编码 岗位名称 原招聘人数 现招聘人 数
1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卫生院 5014 康复理疗主治医师 1 1
2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卫生院 5016 放射科医师 1 1
3 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34 康复理疗主治医师 1 1
4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40 主管中药师 1 1

对准予招聘岗位的报考者,请于3月28日10:00 —30日9:30前自行上网打印本人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书。

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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