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县各部门、街道(乡镇)党政机关在职公务员,或在外洞头籍在职公务员。
二、选调名额
公务员2名。
三、选调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公务员身份满三年;
2.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近三年考核称职以上(2011—2013年,含2011年新录用人员考核不定档);
3.法律专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4.被选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4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符合选调条件参加选调的公务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名。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时间:2014年3月27日至2014年4月4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地点设洞头县司法局二楼政治处(洞头县北岙街道车站路41号)。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原单位同意证明。
(二)综合考察。考察着重了解应试者的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沟通协调、组织能力、文字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三)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经洞头县司法局党组研究,择优确定拟选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五、其他事项
如被选调人员无法满足选调条件要求,经司法局党组研究后,可适当减少拟选调数。
咨询电话:0577—63484684。
洞头县司法局
2014年3月26日
温馨提示:
《洞头县司法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来源于洞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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