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2年12月27日)规定的程序,市民政局直属单位市精神病院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市精神病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和监察室反映;
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574-87223298,联系人:吕亮弯
监察室联系电话:0574-87217108,联系人:邵求良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民政局
2014年3月28日
具体拟聘用人员请参照:http://www.nbhrss.gov.cn/rsgl/gkzp/rygs/201403/t20140328_173484.html
拟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学历及学位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备注 |
临床医疗(精神科) | 阮乃荣 | 女 | 本科/学士 | 哈尔滨医科大学/精神医学 | 2011年12月取得医师职称,2009年7月至今在宁波市精神病院工作(编外),2012年3月取得医师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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