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和乐清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系乐清市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水利或给排水专业1名、文秘专业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对象和条件
1、乐清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1979年4月7日(35周岁以下)以后出生;
4、工作满3年以上(2011年4月7日前参加工作),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近三年内未受党政纪处分;
5、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文字工作能力。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4月8日-4月14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市水利局办公室(乐成街道里瑞巷2号),联系电话:62522151,62561938。
2、报名办法
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两年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并填写《乐清市水利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到指定报名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相应面试资格,《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选调计划人数与选调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要求达到1:3以上,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则相应减少选调计划数直至取消。
三、选调办法
1、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着重测试考生业务水平、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2、考察。根据面试成绩及选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考察对象(成绩同分的,均列入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业务知识等。
3、录用。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选调人员接到选调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乐清市水利局
2014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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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doc》来源于乐清人才网,最近更新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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