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分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6名辅警。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名额:
(一)文职雇员9名,其中文秘或传媒专业1名。
(二)巡特警(治安)大队协警4名。
(三)派出所流动人口协管员3名。
二、用工形式:
实行劳务派遣。
三、招聘条件:
(一)文职雇员
1、男女不限。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以上,具有本市非农常住户口(含萧山、余杭)。
2、大专学历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能保守工作秘密。
4、具备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组织能力。
5、文秘、英语专业或大学英语6级以上者优先考虑。
(二)协警、流动人口协管员
1、男性,身高170CM以上,具有本市非农常住户口(含萧山、余杭)。其中流动人口协管员要求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含萧山、余杭)。
2、高中学历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能保守工作秘密。
4、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准驾机动车型C1以上(驾龄满1年)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报名要求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需交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真实有效证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
报名时间:2014年4月3日至4月4日每日09:00—16:30。
报名地点:滨江区公安分局巡特警(治安)大队(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
报名咨询电话:87702435。
五、招聘程序和待遇:
1、应聘者报名后,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后,按照招聘人数1:1.2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
2、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为2个月。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实行绩效考核制,工资待遇按照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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