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界首市2014年教师资格现场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界首市教育局网 阅读:955 次 日期:2014-04-02 14:12:14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阜阳界首市2014年教师资格现场认定工作的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全国各地区信息咨询QQ及各地区考友QQ交流群

 

 

各中心学校、市直各学校(含民办):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4〕8号)和《阜阳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阜教人〔2014〕16号)精神,现就我市2014年教师资格现场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4年4月8日----4月11日

二、地点

界首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教育局窗口

三、申报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

②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无工作单位)鉴定填写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

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在我市中小学任教证明。

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⑤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脱产学习师范类毕业生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无法反映出是否师范类毕业的申报者还需提供本人档案中在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由档案保管部门加盖公章(档案自己开封的不予受理)。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和国家考试成绩有效范围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71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⑦非国考人员中的非师范类专业的申请人提供2014年2月以前取得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专业申请人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校期间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⑧与网报同一底版的小2寸照片5张,照片背后写清姓名和申报学科。

⑨体检与现场确认同时进行,现场确认材料合格者可领加盖公章的体检表去指定地点体检。

2014年3月31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安徽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更多信息请查看安徽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