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财政局关于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会考〔2014〕2号)要求,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4年9月举行;中级资格纸笔考试定于2014年10月举行。现将大理州2014年度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考试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县财政局会计股负责,并在我县范围内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考生对报名时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再到剑川县财政局会计股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考试报名条件详见附件一。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全省初级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中级资格仍实行纸笔考试。
四、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4年度考试。
五、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一)2014年3月31日前。
(二)全州报名时间定于2014年4月8日—4月27日(节假日除外),网上交费截止时间定于2014年4月29日。报名的网址为“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三)报名费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0〕82号)精神,标准为40元/科。需要正式发票的考生请于缴费截止日后一个月内,将电子票据交各剑川县财政局会计股统一到大理州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办理,过期不再受理。
(四)2014年9月15日前,县财政局完成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核发工作;10月20日前,县财政局完成中级资格纸笔考试准考证核发工作。
(五)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20—24日举行(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中级资格纸笔考试于10月25—26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中级资格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时间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9月20日至24日(共5天,10个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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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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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星期六) | 9:00—11:3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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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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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星期日)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六)2014年10月20日前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考试合格的县财政局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考生。
(七)2014年12月20日前,公布纸笔考试成绩。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分数提出疑义,可由省会计考办统一提供相关科目得分的具体分值,即卷面合分。
(八)2015年2月15日前,请我县考试合格人员到县财政局会计股填报登记表及交小一寸照片三张。
六、剑川县财政局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14年度考试报名工作。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初)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点设在州、市政府所在地(考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州会计考办反映,不得擅自处理。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做好考试报名工作,确保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剑川县财政局
2014年3月27日
附件1: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报考级别 | 报名条件 |
所有报考人员必备的基本条件 |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初级资格报考条件 | 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
中级资格报考条件 | 1、取得大专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
报名注意事项: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必须符合以上条件。
2、报名时必须认真核对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报名费每人每科收取40元。
4、港、澳、台报考人员按文件要求执行。
剑川县会计职称报名点及电话:
剑川县财政局会计股——电话:0872-4524710